《目擊者》劇本爆侵權 導演程偉豪聲明澄清
編劇陳玉珊成立臉書粉絲團開嗆,指她之前將《目擊者》故事授權給導演程偉豪,讓他能順利申請輔導補助金。授權書上載明,若2015年申請成功要支付她15萬元;但程偉豪到2016年才申請,她認為程偉豪詐欺,決定求償3千萬元。《目擊者》上映至今,全台票房約3千萬元。
因為業界有一個知名的陳玉珊,所以這個編劇陳玉珊貼心自稱桃樂絲,以免大家搞不清。她在臉書貼文說,「我是在2009年底開始有這個梗概,2010年有提案資料對外的桃樂絲。目擊者,是我的孩子。」
「找他之前腳本已經發展到7.2(註:程偉豪的聲明稿指是v6.2)了,已經是完整劇本,不是小說也不是梗概,是一份劇本。人物架構、名字、片名與大家現在看到的電影差不多。」
陳玉珊還以「改車」來比喻,「但我想說劇本改多少沒有差,因為如果你偷了一輛車,你把他改成BMW,很厲害沒錯,但車還是我的,請不要說我的車是爛車的廢話,問題在於你偷了一輛車。」

針對陳玉珊的指控,程偉豪除提出由陳玉珊簽名的授權書之外,也在11日下午發聲明書,說明時間點及劇本原創概念的疑問。
他在聲明書中指出,「2012年,陳玉珊提供舊有的目擊者v6.2版劇本給我改寫,我就開啟了《目擊者》編號v7的版本,自v7.1版劇本之故事架構與情節已與v6.2版不同,也與各位現在看到的電影內容已有諸多不同。」
且說,「2013年底《目擊者》劇本改寫到了第V7.8版,這期間我未曾支領過陳玉珊任何導演或編劇酬勞,但她最後告知無能力繼續此案,等同宣告其合作意向終結。」
他並指控說,「然而,陳玉珊卻於電影上映前(未)事先通知即至電影公司,指稱我欺騙、侵佔其目擊者劇本,要求唐在揚監製支付新台幣150萬元,又不斷以簡訊和電話要求單獨見面,要我提出一個數字來談,我提議雙方均由律師陪同見面確認法律權益,但陳玉珊不同意。」

雖然有網友支持陳玉珊,說要「抵制這導演」,但也有網友揶揄說,真有問題,陳玉珊在開拍時就該發聲了,怎麼會等到電影上映才動作?
《目擊者》開宗明義寫著,「沒人能看見真相的全貌,因為我們都是其中散裂的碎片。」連劇本侵權風波也都撲朔迷離,有待釐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