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鈺告酸民】法院認證罵人價目單 1人恐賠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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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民留言「北港香爐人人插」、「大便引來蒼蠅」等言論被李婉鈺提告。
酸民留言「北港香爐人人插」、「大便引來蒼蠅」等言論被李婉鈺提告。
文|謝幸恩主播|智偉

新北市議員李婉鈺不滿被網友譏「北港香爐」等言論,憤而向4名網友提告,新北地檢署26日依公然侮辱罪起訴。民事部分,李婉鈺則可對4人分別求償,律師則認為,網友的言論容易使人聯想到性行為,1名網友恐要賠償30萬元。

不願具名的律師透露,4名網友留言北港香爐人人插、妖狐都不挑食等言論,的確有損害當事人名譽,連同損害當事人的人格評價,容易使人聯想到性愛方面的行為,類似過去的一則判例,辱罵公務員一句「人渣」判賠30萬元。

然而,也有例外,過去也有法官認定「幹」只是發語詞,判賠0元,最知名的則是,作家馮光遠嘲諷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與前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判賠100萬元,並在4大報頭版登報道歉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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