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被送到沙鹿童綜合醫院急救時一臉茫然,不斷哭泣,院方檢查她的左胸有深2公分刀傷及氣胸情形,經縫合救治施打鎮定劑後,送加護病房觀察,她的父母接獲通知趕到醫院後也進入病房安撫,經過將近2天的休息,情緒稍微穩定,由於醫師在女生肋骨處插進引流管,讓胸腔的氣體慢慢排出,只要情緒起伏,就會劇痛,家人怕她激動,暫未追問受傷細節。
哥哥轉述被害女學生說法:「楊XX去年擔任班導時,妹妹被『看上』,強迫她與老師交往,2人已經在一起有一年多,也發生過性關係,近日妹妹覺得師生戀有違道德想分手,逐漸疏遠,老師卻想挽回,因此前天攜帶水果刀到妹妹常去的圖書館找人,起初妹妹並不願意,但楊男卻半強拉將妹妹帶上車,將2人鎖在車內,之後家人就接獲通知,指妹妹受傷送醫」。
目前全案已經由轄區警分局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向地檢署聲請指揮偵辦。偵查隊長陳聖偉指出,警方已經調閱圖書館、公園、周邊道路的監視器畫面,由於監視器分布不密集,且楊男忘了確切停車位置,因此並沒有找到楊姓狼師白色豐田轎車的影像,且圖書館部分,當天也沒有查看到楊男及女生2人進出的畫面;陳聖偉說,現在須等女生康復製作筆錄後,才能釐清整起案件的發生經過及2人關係。
雖然被害人家屬一口咬定,是2人在車上拉拉扯扯發生喋血事件,但警方透露,楊男簽名時以右手拿筆,從左胸傷口、2人在車上的位置,初步研判女生自刺的可能性較大,但因為家屬控告狼師半強迫與女生發生性關係,涉嫌妨害性自主,有偵辦調查權責的單位都可以發動偵查,不過關鍵得要女生自己陳述,且要負舉證責任。
校方則表示,楊姓老師昨天已提出辭呈獲准,與他同校教書的太太,也向校方請長假平復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