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四(21日),Google從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手中買下宏達電替Google代工手機的研發團隊與10年專利授權。
其實這並非Google第一次買硬體廠商,早在2011年,Google就曾花125億美元(折合新台幣3,750億元)買下美國摩托羅拉行動部門(Motorola Mobility)。
當時是為了抵禦蘋果的專利戰爭而付出高額代價,不到3年的時間,Google又放棄Moto手機品牌,以29億美元(折合新台幣870億元)低於1∕4的價格賣給了中國聯想。
「Google萬萬沒想到,智慧型手機軟硬體與服務整合越來越緊密,蘋果與亞馬遜靠軟硬整合創造的優勢,讓Google必須掌握硬體發展。」資深科技業者分析。「更何況,科技業早有軟體巨擘微軟,發展自有品牌變形筆電Surface的成功經驗,Google選擇走這條路,一點也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