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02 19:51 臺北時間

檢察人事輪調 基層推三方案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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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法務部一、二審人事輪調方案,除了參事陳瑞仁提出的方案外,劍青檢改小組今也另公布3個版本。
法務部一、二審人事輪調方案,除了參事陳瑞仁提出的方案外,劍青檢改小組今也另公布3個版本。
法務部一、二審人事輪調方案,近來成為檢察界熱門討論議題,除參事陳瑞仁提出的方案外,由基層檢察官組成的劍青檢改小組,今天也公布3個版本的輪調方案,希望供法務部和全國檢察官參考,各個方案一出,立刻引起檢察官熱烈討論,法務部將聆聽檢察官意見後,再擬妥最適當方案以利改革。
陳瑞仁提出的改革草案,推動明年起調升二審的新二審任期4年,屆滿後回任一審擔任檢察官4年後才能再調任二審2年,之後要再回任一審,最後在一審退休。
該方案讓原本的「舊二審」檢察官們,採取自願調任為優先,抽籤為其次方式,並給予誘因,讓自願者優先外派一審檢察長、二審主任檢察官、各司處署長等職位。
至於回任一審者,則不能擔任主任檢察官職務,要借重其辦案能力,帶隊偵辦重大案件,希望藉此讓每年有10名「舊二審」檢察官能回任一審,以活絡檢察界體系人事暢通及經驗傳承。
由劍青改提出的第1個改革版本與陳瑞仁的方案較為類似,不過,增加更多二審檢察官回任一審,至於第2個版本則是調升二審6年者要回任一審至少一次,第3個版本則是調升二審滿4年就回任一審,不過,該方案附帶敬老條款,即年滿61歲者不須回任。
不過,劍青檢改部分成員認為,陳瑞仁草案每年只有10名舊二審檢察官回任一審,人數不夠多,若改為每年20名舊二審回任一審,只要5到6年就能輪調完畢。
至於劍青改的第2個版本則是希望不分新、舊二審檢察官,只要二審檢察官任職每滿6年就應該調任一審至少一次,以自願者優先,無自願時則以年資較深、期別較高等排序,希望明年開始每年調任15名二審檢察官到一審。
劍青改的第3個版本與第2個版本類似,但改為二審任職滿4年就要回任一審,但有敬老條款,排除年滿61歲以及曾任檢察長連續4年以上者,希望從明年開始每年調任20名二審檢察官到一審。
方案一出,在檢察官論壇引起諸多討論,有人建議法務部舉辦公聽會或透過問卷調查,讓檢察官深入交換意見,選擇出合乎輪調價值理念且合乎人性的方案,各種支持不同方案的討論意見都有,法務部也極為重視。
此外,針對法務部從明年元旦起將限制高檢署再議案件只能發回1次,高檢署上周對此也開會討論,與會檢察官砲聲隆隆,有人甚至批評刑事訴訟法根本沒規定發回次數,法務部此舉違法。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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