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港漏財】他當交通召委隻手遮天 擋下決議案遭疑護航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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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陳歐珀將「一家決標,價高者得」的決議案推翻,要求再研議。
立委陳歐珀將「一家決標,價高者得」的決議案推翻,要求再研議。
文|林慶祥攝影|宋岱融 賴智揚主播|智偉

高雄港因為前2任港務主管謝明輝、蕭丁訓改變遊戲規則,讓具有一條龍優勢的「高雄港勤服務公司」壟斷高雄港拖船業務10年,今年3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做出決議,要求比照台中、台北港,「採公開招標,以繳交最高管理費者1家決標」,業界人士認為,總算終結高雄港亂象,沒想到立委陳歐珀竟然在今年9月召委卸任前夕提案阻擋,使得該案無法招標,國庫恐繼續損失。

今年3月13日,立委鄭天財、陳雪生、鄭寶清、李昆澤、趙正宇、鄭運鵬、簡東明、陳素月等人在交通委員會提案:「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所轄各國際商港港勤拖船委外經營業務,對於收入性勞務採購,應依法採公開招標及以繳交最高管理費者一家決標辦理,以符合公平原則及增加政府收入」,經表決,作成預算主決議案。

航運界人士多數認為:「總算結束高雄港10年亂象」!因為高雄港「4家入選,通通有獎」的招標方式,使得「高港勤公司」壟斷拖船業務85%,且因為沒有競標,回饋金(管理費)比其他商港低了10%,國庫1年損失2,000萬元。

可是,今年9月26日,立委陳歐珀在交通委員會召委卸任前幾天,突然在委員會提案,將今年3月13日交通委員會通過的預算主決議案「暫緩執行」,並做成決議,要求「行政院研處」。

立委鄭天財強調,他對港務公司所作的預算主決議案具法律效力。
立委鄭天財強調,他對港務公司所作的預算主決議案具法律效力。

對此,鄭天財委員指出:「我的提案,是立法院審查通過的預算主決議案,是有法律拘束力的!9月那個是臨時提案,其實只是給行政單部門參考的,港務公司應該要執行預算主決議案才合法。」鄭天財透露,之前港務公司就以有人向監察院陳情等理由,要阻擋「1家決標、價高者得」的決議案,他質疑,2院是平行的,監察院怎麼能對立院的預算案說三道四?他強調,過去港務公司的作法,讓國庫短少收入,十分不可取!

航運界人士表示,立法部門將一個已經由行政單位「公開閱覽公告」的招標案件硬生生喊停,重新檢討,實在相當罕見,陳歐珀委員隻手阻擋這個法案,擺明了在幫特定廠商護航。

值得擔憂的是,已經快年底了,陳歐珀這個提案恐讓該標案無法進行,屆時港務公司很可能以緊急採購之名,擴充合約,不經招標,使得原來的「高雄港勤服務公司」繼續承攬3到5年,國家利益將再被侵吞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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