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陳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附近鄰居更供稱陳嫌有幻聽,精神狀況也因此不甚穩定,時常咒罵妻兒,簡女和一對子女不願跟他同住,陳嫌雖一人獨居,但簡妻還是時常來照顧他的生活起居,卻沒想到最終是死在枕邊人的手中。
警方調查發現,陳嫌下手極為兇殘,他先是將妻子殺死,再用廚房的4支料理刀支解屍體,將軀幹、四肢分裝在行李箱中,內臟則裝入塑膠袋並冰在冰箱,頭顱和剩餘屍塊則另用塑膠袋分裝。
而1樓浴室還殘留血掌印和血指紋,應是犯案的第一現場,嫌犯行兇後疑為冷靜,先是意圖燒毀被害人穿著的衣物,還出門買石灰,灑在行李箱和塑膠袋附近以避免味道和血水外漏,犯嫌的指甲也剛修剪過,似乎是想避免指甲縫中的血跡肉泥露餡。
而陳嫌被警方逮捕時,起初不願坦承犯行,直到他與女兒見面,在女兒面前才卸下心防,表示:「我錯了」,檢警訊後依殺人罪嫌送辦,詳細殺人動機和過程則仍待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