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民眾於酒精測試時,身旁的程姓同行友人疑似心生不滿,屢屢抱怨,又見到記者在場,不斷口出狂言稱自己認識警界人士,表示自己兄弟亦從事警察工作,還說自己也有肖像權要求記者不得拍攝等等意圖干擾警方執法。
不過執勤人員全程依法行政處理,不受程男狂妄言詞所動,要求黃姓民眾依規定進行酒精濃度測試,黃姓民眾亦自知理虧配合警方執法,最後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及違反公共危險罪等依法送辦。
警方呼籲民眾不應以一己私欲,枉顧他人交通安全而酒後駕車,更不該於警方執法時在旁意圖干預,唯有酒後不駕車安全駕駛才是保障自身安全的不二法門。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