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5 16:49 臺北時間

自撞路邊車落跑 辯稱久居日本不熟左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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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陳男調閱店家監視器找出邱男自小客。(警方提供)
陳男調閱店家監視器找出邱男自小客。(警方提供)
一名陳姓男子上班時發現停在路邊的愛車無端被撞凹了一塊,氣得報警,只是陳男車子已停放超過24小時以上,加上遭撞時間點不確定,所幸陳男主動向附近商家調閱店門口監視器,自力救濟追查真相,協助警方逮到肇事的邱姓駕駛,邱男辯稱,他久居日本,不習慣國內的左邊駕駛才會擦撞,但因邱男發生事故後落跑,警方仍依相關規定開單舉發。
上月21日上午,陳男準備上班,前往取車時,赫然發現停放路邊的愛車,左保險桿被撞凹了一個大洞,加上對方肇事逃逸,也沒有留下任何聯絡方式,他氣得報警處理,可是,陳男的車子已停放該處超過24小時以上,加上遭撞時間點不確定,一時之間也很難抓到肇事者。
陳男愛車左前保險桿被撞出一個大凹洞。(警方提供)
陳男自力救濟,他主動拜託附近商家提供監視器畫面,最後終於查出,原來是一輛白色自小客車,準備停在他車子前方,但停車時不慎撞到他愛車的保險桿,於是心虛溜走。
看看肇事的時間點,陳男直呼:「我才下車不到2分鐘就被撞,有夠衰!」,更扯的是,肇事者不僅沒有下車看看對方車輛被他撞成什麼樣子,還逕自開到對面停妥,下車繞到另一側,察看自己車子有無受損,然後見四下無人,趕緊落跑。
警方通知邱男到案說明。(警方提供)
台中市第3分局交通分隊根據陳男提供的影像,找到肇事的邱姓駕駛(36歲),他供稱,因為剛從日本回國,日本是右邊駕駛,國內是左駕還不習慣,一時不小心去撞到路邊車輛,但當下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才會離開現場。
分隊長蔡興邦表示:邱姓駕駛因故擦撞他車,事故後沒有依規定處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會針對其逃逸行為開單舉發。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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