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黃健維透過律師要求15億元現金,並附送1戶位於台北市仁愛路房價約4億元的「吾疆」豪宅,做為離婚條件;同時黃健維還要求兒子的單獨監護權,但王思涵不同意以上條件,更不可能放棄監護權所以拒絕。雙方又經過來回談判才有後來所謂「億元左右」的價碼出現。
當時王思涵先被拍到有婚攝「新歡」林俊龍,後來她反控,一度還宣稱過著無性兩年、家暴婚姻。王思涵曾透過友人向本刊表示,因為在前次婚姻生活中,她面對婚姻的破裂,以及剛完成協議離婚登記,心情焦慮不安。
後來透過父親、小孩以及友人的陪伴,王思涵才漸離過去蒙受的恐懼、悲傷。林俊龍正是其中的「友人」之一。至於前夫黃健維當年自行創業,王思涵出資3000餘萬、幫忙成立公司,並提供2億元的豪宅供他使用,辦妥離婚之後,共同投資及創業等相關事項有可能全被王家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