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31 08:00 臺北時間

【全文】重罪羈押喊假的 狼父性侵3稚女306次趴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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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雲林縣1名狼父性侵3名稚女,有時還搞3P,宛如人間煉獄,2審重判25年,卻未收押,讓他四處趴趴走。
雲林縣1名狼父性侵3名稚女,有時還搞3P,宛如人間煉獄,2審重判25年,卻未收押,讓他四處趴趴走。
雲林縣一名狼父性侵3名稚女306次,二審遭重判25年,之前一審也被判30年徒刑,至今卻依然到處趴趴走,從頭到尾都未被羈押,成了街坊鄰居安全的隱憂,完全違背人民對「重罪羈押」的期待,一旦要犯脫逃,或趁隙再犯,司法系統難辭其咎。
最令外界不解的是,司法院推動《刑事訴訟法》重罪羈押修法進度陷入牛步,好不容易才把法案送進立法院,卻在法案中制定遭判2年以上之罪,由法官審酌決定是否羈押,與現有制度幾乎沒有差別,防逃機制改革已淪為口號。
台南高分院認為狼父犯行不但嚴重傷害稚女心靈及人格,並破壞社會風俗,重判25年。(翻攝Google)
雲林縣一名從事資源回收的中年父親,在老婆過世後不久,淫欲無處發洩,竟將狼爪伸向就讀國小的3名親生稚女,甚至大搞3P,讓小女兒在旁觀看活春宮。檢警從狼父的房間搜出132片亂倫、群交等變態色情光碟,還查出他犯案時間長達6年,姦淫3名親生稚女306次,形同把女兒當成性奴,台南高分院日前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一罪一罰,判處這名狼父2350年有期徒刑,合併執行25年有期徒刑。

不定時炸彈 重創司法威信

離譜的是,雲林地院一審就重判該名狼父30年有期徒刑,卻未審酌是否該將他羈押,導致該名狼父至今依然在外趴趴走,成了街坊鄰居安全的隱憂,擔心自己的小孩恐淪為下一個受害者,生活因此陷入恐懼,卻看不到司法有何積極防範作為,已嚴重違背人民對司改國是會議重罪羈押的期待。
根據法務部統計,2013年至2015年,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確定逃亡未到案執行者,合計達3151人,國家刑罰權歷經長期偵審程序終至確定,到最後卻是白忙一場。
司改國是會議期間,各界建議推動重罪羈押制度,但修法草案仍要經法官審酌才能押人。圖左為司法院長許宗力。
為了改革這項弊端,司法院在司改國是會議前公布7大司法改革方案,其中最受矚目的防逃機制,就主張修改刑事訴訟法,要求被告到庭聆聽宣判,遭判2年以上的被告,宣判當時將隨即啟動羈押審查程序,由法官開庭審查是否收押,司法院甚至誇口要研擬修法,擴大被告羈押的替代處分,包括科技設備監控、居家監禁、交付護照、禁止處分財產等。

向老師哭訴 揭發人倫悲劇

法務部當時也建議,為了避免被告一再逃亡,重創司法威信,應參考德、日、美等外國立法例,建立保全羈押的法制,修正刑事訴訟法,宣判時除了被告有應到庭聽判義務,被判5年以上重罪時,法官就應直接依法羈押。
只是,司改的口號喊得響亮,最後送出的修法草案,卻制定遭判2年以上之罪由法官審酌是否羈押,與現有制度幾乎沒有差別,一切又回到原點。司法院推動修法不夠積極,也是間接造成雲林狼父遭重判,卻依然可以在外趴趴走的原因。
被害人不堪長期遭父親性侵,向學校老師吞吞吐吐說出實情。
本刊調查,這名狼父的犯行之所以曝光,是因他的二女兒不堪長期活在人間煉獄,向學校輔導老師哭訴遭遇,才意外揭發這起人倫悲劇。
檢警調查,狼父的妻子在2010年病逝,他卻未負起當初承諾妻子要好好照顧女兒的遺願,反將她們當成洩欲工具,竟先對就讀國小五年級的大女兒下手,除了強行強摸女兒胸部、下體外,還命令大女兒幫他打手槍,隔年狼父開始變本加厲,直接性侵大女兒,平均每週1次,讓被害人痛不欲生。

傳訊當暗號 摸身體性侵害

這名狼父食髓知味,連就讀國小三年級的二女兒也不放過,以相同手法,將二女兒叫進房內性侵得逞,至於就讀國小一年級的小女兒,也被爸爸叫進浴室一起洗澡,還用性具磨蹭小女兒私處,簡直把3名女兒當成性娃娃,對她們發洩淫欲。
狼父用手機傳送「按摩」等訊息給女兒,要求進房讓他姦淫,犯行高達306次。
法院審理時,大女兒稱:「爸爸一個月至少對我猥褻3次以上,他會先打電話,響個幾聲就掛掉,或用LINE傳訊息『過來按摩』或『有事要講』,這就是爸爸要我進他房間的暗號,當爸爸對我性侵害時,我也對爸爸說我不喜歡。」
大女兒還說,當她就讀六年級後,爸爸就從撫摸她的身體轉而對她性交,她覺得非常不舒服,她被性侵害時不斷哀求說:「不要。」但爸爸仍不放過她。最扯的是,2個妹妹還曾被叫進屋內觀看,而且大妹還跟她同時被爸爸性侵害,形同搞3P。
檢警獲報後搜索,發現狼父收藏上百片色情光碟。
二女兒則向法官說,當初是老師到家裡訪查,發現有色情光碟,認為這不該是單親家庭出現的東西。面對老師的質疑,剛開始她只跟老師提到爸爸對她做不禮貌的事,可能會讓她懷孕,但這是家裡的祕密,除非有天爸爸過世,她才會考慮把祕密說給好朋友知道,這番話讓老師驚覺有異,立刻向警方報案。

稱女兒瞎掰 疑遭男友教唆

至於懵懵懂懂的小女兒被法官問到父親的獸行時透露,「能不能不要說發生什麼不愉快的事?」「不喜歡跟爸爸一起洗澡,爸爸幫我洗澡的時候,有用小雞雞碰我的身體,我覺得不太高興、不喜歡。」此外,小女兒還驚爆:「讀一年級時,有看過爸爸在房間對姊姊們做性侵害的事,當時爸爸跟大姊、二姊的下半身都脫光光,姊姊應該是不喜歡,因為兩位姊姊都臉臭臭的。」
不過,這名狼父卻矢口否認犯行,辯稱3位女兒的說法都是憑空杜撰,他絕無性侵女兒,懷疑女兒是受人脅迫,才瞎掰出遭人性侵的離譜劇情,因為他曾阻止大女兒談感情,且大女兒和男友以老公、老婆互稱,他也曾在大女兒房間床頭發現情趣按摩棒,懷疑是大女兒被男朋友教唆才亂說,但這番說詞卻未獲法官採信。
檢方偵查時緊急將3位稚女安置在寄宿家庭,當時因查無被告有對他人性侵跡證,因此未向法院聲請羈押,如今狼父在一、二審皆遭重判,卻仍放任他在外遊走,已成為治安的不定時炸彈。
前立委羅福助因桂宏炒股案遭判4年定讞未報到入監,遭到北檢通緝。(聯合知識庫)
近年來不少要犯脫逃事件頻傳,包括前立委羅福助與何智輝、英商林克穎、前東帝士總裁陳由豪、前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前台南縣議長吳健保、貪汙檢察官井天博等人都畏罪潛逃,引發民眾質疑司法效能不彰。
為了徹底解決重刑犯落跑事件不再重演,法務部主張重罪羈押,以免事後啟動防逃機制監控要犯,不但浪費大筆資源,一旦人犯潛逃海外,又要怪罪檢警調監控不力,但修法受到空前阻力,重罪羈押改革最後可能淪為口號,嚴重傷害人民對司法的期待。

熟人性侵比例高

依據衛生福利部統計,2014年受理性侵害案件通報計1萬7,513件,性侵害被害人數為1萬1,086人,其中未滿24歲之性侵害受害人比率為7成6,以12至17歲國高中程度的學生最多,多數在被害人、加害人等住所發生。

衛福部指出,認識的朋友或長輩可能讓人缺乏警覺性而心生犯意,民眾或週遭親友若遭遇到性侵害,務必保持冷靜,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報警處理。此外,根據雲林縣警局統計,性侵害案件中,加害人有8成與被害人熟識,其中有3成是男女朋友,部分還是親人所為,呼籲民眾關注性侵害議題。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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