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張姓男子因案入獄10年,半年前才獲得假釋出獄,但因為前科累累(竊盜、強盜前科)找不到工作,出獄後沒回到設籍的台中地區,僅靠著高雄友人接濟生活。最後重操舊業,幹起偷雞摸狗的工作,張嫌自8月中旬起,在鼓山區明華路一帶的老舊透天厝行竊。
張嫌分別從8月16日、17日和21日起,至少3起竊盜案,他選定凌晨3時至5時趁住戶熟睡之際犯案,且都以透天住宅為目標,利用天色昏暗為掩護,潛入防火巷內,以自備的活動扳手破壞鐵窗,靠著身形瘦小的優勢,穿越破壞的窗口潛入屋內大肆搜刮,得手現金3萬6千多元,還有一隻價值約萬餘元的精工手錶。張嫌到案時,除了手錶沒有變賣外,其他現金已花光。
嫌犯向警方供稱,他以為沒有交通工具、徒步就可以閃避警方追緝,沒想到還是被警察找上門,張嫌表示警方找上門時,他已經沒有錢,正計畫要再找目標下手,還好警方及時逮捕,避免又有下一個受害者,全案依竊盜罪將張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