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7 14:28 臺北時間

男子不滿女友借廁所被當酒女 撂人痛毆酒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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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李姓男子不滿女友向小吃部借廁所被酒客言語騷擾,撂人痛毆3名店內酒客,警方到場時一行人還情緒激動。(警方提供)
李姓男子不滿女友向小吃部借廁所被酒客言語騷擾,撂人痛毆3名店內酒客,警方到場時一行人還情緒激動。(警方提供)
16日晚間23時45分許,高雄仁武分局大社分駐所接獲通報,有酒客聚眾鬧事,所長立即指揮快打部隊前往排解,在大社區和平路一段一間小吃部前,發現9名男子在該店滋事打架,員警到場後以優勢警力控制現場,並當場將眾人通通帶回派出所偵辦。
根據警方調查,李姓男子(83年次) 帶女友至大社區一間越南小吃部找朋友談論事情,因女友內急向小吃部包廂借用廁所,不料小吃部客人陳男(71年次)竟誤以為該女是店內小姐,對其言語騷擾。
小吃部發生鬥毆,警方出動優勢警力喝令鬥毆眾人蹲下,控制住幾乎要失控的場面。(警方提供)
警方出動快打部隊壓制12名男子大亂鬥,通通將帶回警局偵辦。(警方提供)
李男見女友遭騷擾,遂火速撂了8名朋友到場助陣,分持高爾球桿、木棍、椅子等物動手毆打陳男及另2名酒客,造成3人身體多處擦傷,情緒非常激動,12人大亂鬥場面一度失控,最後由警方出動快打部隊壓制。雙方回到警局都暫時不願提出傷害告訴,警方則對動手的9人依社維法裁罰。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8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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