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加拿大警方只能在有合理懷疑下,才能對駕駛人做酒精呼氣檢測,新法案C-46生效後,即使沒有合理懷疑,警方也可以對駕駛人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如駕駛人拒檢,警方仍可強制執行酒測,並處以刑事指控和最低2000加幣(約新台幣46,860元)的罰款。
據研究指出,加拿大有5成的酒駕駕駛不會被檢查到,此法案通過後,有望嚇阻駕駛酒後開車。
今年10月加拿大成為全球第二個大麻合法化國家,新法案C-46也針對吸毒意識不清楚還上路的駕駛做出罰則,若吸食大麻還開車上路的話,年輕人、新手駕駛和商用車輛駕駛都會立刻吊銷駕照。
更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聯邦移民法,若永久居民或外國公民被判定觸犯加拿大最高刑期為10年的罪行,或實際判處6個月以上監禁,將會被視為不可入境加拿大。因此之前就有移民律師提醒,C-46新法案拉高酒醉最高刑責到10年後,永久居民可能會因為酒駕失去身分或影響上訴權益。
加拿大 C-46法案酒駕罰則
酒測濃度:
- 血液酒精濃度達80-119毫克/100毫升,首次違規者罰款$1,000加幣(約新台幣23,430元);
- 血液酒精濃度達120-159毫克/100毫升,首次違規者最低罰款$1,500加幣(約新台幣35,145元);
- 血液酒精濃度達160毫克/100毫升或以上,首次違規者最低罰款$2,000加幣(約新台幣46,860元);
- 拒絕接受警方合法呼吸測試要求者,首次違規者最低罰款$2,000加幣(約新台幣46,860元)。
監禁:
- 第二次違規者,監禁至少30天;
- 第三次違規者,監禁至少120天。
- 一旦酒駕被定罪,最高刑期從過去的5年增加到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