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馬女在板橋的補習班任教,起先鎖定一名高中男學生,求愛遭到該生拒絕後,馬女改愛該生的雙胞胎17歲弟弟。馬女與該名弟弟互稱寶貝,還留有親吻、擁抱的照片,這段師生戀最終因一張發票而曝光。
今年1月,學生母親發現二兒子有KTV的刷卡消費收據,質問下發現兒子與女老師有特殊性關係,當天傳訊息質問馬女,馬女也坦承交往,最終簽下切結書,保證不再與2兄弟來往。
但故事並未就此結束,學生母親在4月間再度發現刷卡收據,母子大吵一架,弟弟因而離家出走,母親最終竟是在馬女的補習班內找到兒子,母親因而氣到大罵「沒有一個女人那麼不要臉!」「妳就是狼師!」「上一個17歲小孩!」等語,馬女則控告她公然侮辱和誹謗。
但檢察官認為,馬女確有簽結切結書保證不再和兄弟接觸,臉書訊息更能證明雙方情感已逾越師生分際,「上一個17歲小孩」等內容,是本於「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的發言。
至於學生家長痛罵不要臉,檢察官則認為馬女以教育為業,與受教學生的互動應屬可受公評之事,孿生兄弟的母親發現馬女先後與長次子有曖昧,更與次子交往,說出這樣的話難認已逾越合理評論原則的範疇,因此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