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玉在網路世界玩得風生水起,還自曝收入,遭到國稅局盯上,但他1年近500萬元的產值,被網紅經紀公司WebTVasia看上,在2018年為他發行首張迷你專輯《高三症候群》及數位單曲,想不到簽約之後就是惡夢的開始,讓小玉合約走完後就主動發律師信不續約,引起經紀公司老闆勃然大怒,差點鬧上法庭。
不屑媒體 宣傳卡卡
會讓雙方不歡而散的原因,主要還是因為小玉和多數網紅一樣,靠自己成名,加盟經紀公司之前就坐擁百萬粉絲,對於經紀公司的宣傳安排常常不願配合。例如,小玉對一般媒體不屑一顧,認為自己的影響力比媒體還大,遇到經紀公司安排媒體採訪時,經常半推半就,讓宣傳工作時常卡卡。
再來,小玉對自己的影像作品有著極高主見,聽不進公司的想法,雙方就此常常發生爭執。據悉,小玉拍的MV被公司認為不雅,但公司主導的MV,小玉又認為沒有自己的風格,直接越過公司,向剪接師拿片子自己剪,小玉我行我素的行為,也觸犯經紀公司大忌,雙方無法磨合,火速分手。
懷抱星夢 爭議不斷
小玉早就抱有星夢,過去就曾經參加TPI練習生計畫,但是偶像當不成,拐個彎當鬧事網紅,拍片常常引爆爭議,國稅局、衛福部、警局都曾對小玉的行為表示關注,但他也靠此爽賺數百萬元年收。
業內人士分析,小玉和經紀公司不歡而散並不稀奇,這一類事情常常發生在網紅身上,因為網紅並非經紀公司一路栽培的新人,通常簽約時就已經有了數萬粉絲,因此底氣夠,認為自己不欠公司什麼。此外,很多網紅都是獨立作業,對自己的作品都很有想法,一旦加入經紀公司,無法配合公司的程序作業,也聽不進經紀公司的專業意見,因此傳統經紀公司,對這些網紅都是又愛又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