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漫畫工會理事長賴有賢表示,一開始決定打這個官司,就是希望這個判例能成為未來所有侵犯著作財產權的一個典範,但卻獲得最輕的判決定讞。他指出,此判決結果可易科罰金,讓加害人免於牢獄之災,是變相在保護加害人,更可怕的是如果成為未來侵權案的依循案例,那將會有非常大的影響。
賴有賢表示,台灣關於著作權法相關的判例,感覺都是在保障加害人的權利比較多,反而是被侵權者要極力去爭取權益。他認為,「既然司法已經確定是侵權,可是確定侵權後,判決又輕輕放下,這是漫畫業界非常不能容忍的。」他呼籲,未來司法判決絕不能以這樣的判例成為依循的案例,「請司法保護我們創作人,而不是保護加害人。」
資深漫畫家敖幼祥也出席記者會力挺蕭言中,他同樣擔憂此司法判例成為往後的判決範例,「以後年輕的法官也會看,前面的學長學姐對這樣的案件是這樣判的,恐怕也會用這樣的想法去做。」他強調,尤其現在台灣動漫環境並不是很好,更需要國家來保護我們,「文化非常脆弱,一旦消失永遠不會復原,你要花幾十年幾百年都不可能復原,所以我們應該尊重這些創作者,保護他們的作品。」
至於民事訴訟,一審判決賈姓男子判賠300萬元,目前仍在二審審理,看似判得重,但蔣昕佑對此表示,本次的侵權人名下應該沒有資產,而根據搜尋司法系統的結果,對方身上也有不少訴訟,因此對方的債信基本上應該不佳,他強調,若要以民事勝訴判決去執行財產,應該非常困難,「因此民事判決的結果,或許對於整個業界有鼓舞作用,但對於蕭老師個人受的損害,並不見得可以填補。」
立法委員鄭運鵬則表示,蕭言中老師還是有資源的人,可以有這麼人一起來聲援,但有很多年輕創作者沒有社會背景,若遇到類似事件可能也請不起律師,他希望文化部能想一個機制,律師的部份由政府來協助,讓創作者打得起官司,讓侵權者看得到政府在後面挺。另外他也建議在侵權案訴訟上,提供法院IP價值的專業鑑定,讓法院對於民事賠償金額,有客觀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