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林姓死者為了申購國宅而辦假離婚,但仍與「前夫」、子女同住。夫妻倆工作繁忙,在案發前已近2個月沒有對話,因此家屬對林褚二人的關係一無所知,僅在案發前半年曾接獲簡訊,指林女與她的老闆有不正當男女交往,當時林女表示是離職員工的蓄意報復,林夫也就沒放在心上。
警方抽絲剝繭查明褚皇裕犯案前的動態,發現凶嫌和被害人接連二天進出中山區的汽車旅館,林女的下體更驗出精液反應,顯示二人在案發前曾發生親密行為,褚嫌卻對曾經的愛侶痛下殺手。
林女家屬供稱,褚皇裕曾向林女商借30萬元,警方研判是林女在摩鐵內向褚嫌討債,二人可能因此發生口角,褚嫌在一時氣憤下動手殺人,用房間內的枕頭活活悶死林女。
林女丈夫原也是代書,但本刊前往其公司查看,發現地政事務所成為民宅,案發後已經離開傷心地。褚嫌遺孀須賠償林的二名子女七百多萬元,但再多的錢也換不回母親的笑容,死者家人的傷痛恐難痊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