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指出,從歷年查獲非法槍枝數量分析,改造槍枝約佔查獲總數85%,槍擊案件涉案槍枝亦以改造槍枝居多,顯示是類非法槍枝嚴重戕害社會治安。
目前改造槍枝來源多以「操作槍」為基材加以改造而來,國內部分廠商為規避「模擬槍」法令規定,製造形式與材質類似真槍之玩具槍商品,並自稱為「操作槍」,僅需以簡易工具加工,即可輕易改造成以火藥為動力具殺傷力之非法槍枝。
事實上,「操作槍」因槍管具阻鐵無法擊發(無射出物),僅供觀賞把玩,與坊間生存遊戲玩家所使用之低動能遊戲用槍(俗稱空氣槍),兩種槍枝種類不同,民眾容易混淆。警政署已著手研議將足以改造成具殺傷力之玩具槍枝(如現行市售操作槍)納入「模擬槍」規範管制。
各警察機關查獲重大案件摘列如下:
-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偵破廖○○非法持有制式手槍2枝、改造手槍1枝、手槍子彈38顆等贓證物。
-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一大隊偵破新北市三峽區陳○○等9人非法持有改造手槍4枝、空氣手槍3枝、改造槍枝工具一批等贓證物。
-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二大隊與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共同偵破劉○○非法持有制式蠍式衝鋒槍1枝、改造手槍1枝、子彈169顆等贓證物。
-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與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共同偵破曹○○等人非法持有空氣槍11枝等贓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