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中午12時50分,處理到第3條;第1條表決時以68票贊成通過民進黨團提出的政院微調版「為落實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之施行,特制定本法。」
第2條以75票贊成通過微調版「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值得注意的是,贊成票中,除了國民黨立委許毓仁外,前2次表決缺席的國民黨立委蔣萬安、陳宜民、林為洲、林奕華、柯志恩、李彥秀也都支持政院版。
至於專法中的第3條,71票贊成通過政院版:「未滿18歲者,不得成立前條之關係。未成年人成立前條關係,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支持政院版的國民黨立委包括許毓仁、李彥秀、蔣萬安、柯志恩、林奕華、陳宜民。
下午1點04分,第4條也以66票通過民進黨團微調版:「成立第二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依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之意旨及本法,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4條民進黨區域立委中包括趙天麟、陳亭妃、葉宜津、何欣純、蔡適應、劉櫂豪、陳瑩等人都未投票。而國民黨立委陳宜民、林奕華、許淑華、蔣萬安、李彥秀、柯志恩、許毓仁等人則對微調版投下贊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