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殺女友母案 女友轉列被告兩人收押禁見
時事
發布時間:2019.07.14 14:52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0 臺北時間
高雄市大社區昨(13日)發生21歲男子韓沅彬不滿19歲女友鄭裕燕的母親反對交往,持刀將在市場買菜的女友母親王姓婦人刺殺致死。警方案發5小時內在韓的家中找到韓與鄭,偵訊後將韓依殺人罪移送,但鄭女因無直接證據顯示涉案,列為關係人。不過檢方複訊後,認為她洩露母親的行蹤給男友,將她轉列殺人共犯。橋頭地方法院今上午開庭後,認定鄭女涉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重大,且兩人行凶後有逃亡計畫,有勾串之虞,裁准兩人收押並禁見。
韓男與鄭女在臉書上PO出放閃照。(翻攝韓沅彬臉書)據檢警調查,韓男前一天先到五金賣場,以40元購買水果刀。另檢警進一步勘驗手機,發現案發前,鄭女以手機通訊軟體通報她與母親到市場,也有扣到相關事證,合理懷疑鄭女指使或教唆男友行凶,不過殺母的動機,以及兩人究竟真的想要致鄭母於死,或者只是表達不滿,還要詳細調閱雙方通聯、現場監視器畫面等,進一步釐清。
法院指出,被告鄭女涉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重大,並因有逃離現場計畫及躲避員警追緝之意,院方認有逃亡之虞。兩嫌針對犯案流程供述不同,且曾就如何躲避追緝進行討論,堪認為脫免刑責而勾串證詞,考量其犯罪流程、手段認侵害社會危險性重大,均諭知羈押,並均禁止接見通信。
相較韓男涉殺人罪,鄭女涉教唆殺害直系尊親屬,若罪刑確定,將比一般殺人罪再加重2分之1刑度。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0 臺北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