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鄭惠中打完鄭麗君後,毫無歉意地向媒體表示:「我本來想要賞她(鄭麗君)兩巴掌,想了好幾個月......難得她今天來,我一定要做這個動作,我只賞她一巴掌,已經太便宜她!」打鄭麗君的理由?她理直氣壯說:「因為她推動廢除中正紀念堂,前人種樹 、後人乘涼,她一點都不感恩。這種人,我這樣子打她,是剛好而已。我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樣,有跟我一樣的感覺,我要做的就是這樣而已,謝謝。」與會的1970年代中視當紅女主持人李景光則幫鄭惠中講話:「鄭部長應該大人有大量,原諒小女生的小衝動。」
隔日北市議員應曉薇陪同鄭惠中赴文化部致歉,現場遇到許多民眾抗議、譴責,應曉薇動怒回嗆「這樣欺負一個身障人士,對嗎?欺負低收入戶,對嗎?她是來道歉的,沒人保護她的時候,就由我們來保護」。結果鄭惠中遭媒體爆料家住精華地段,坪數約31至42坪,近2年成交行情落在6、7,000萬元,大樓1樓還駐有警衛。
文化部長鄭麗君日前接受本刊專訪,提到巴掌事件時,強調自己沒有哭,那天她立刻傳訊,請家人不要開電視,免得孩子看到。之後在車上,她思索為何有這一巴掌?「這個巴掌背後,代表對轉型正義很深的誤解,這個誤解的來源,是我們對於一個傷痛歷史的冷漠跟不了解。」並且未對鄭惠中提告。
根據北檢調查,文化部長鄭麗君當日並非前去監督活動,而是自發性致贈加菜金,且未使用公款,認定當天鄭麗君出席活動並非公權力行使的範圍,即便當日有宣布多項文化部政策,但也與公權力行使無關。
北檢指出,鄭惠中摑掌文化部長行為不可取,均屬告訴乃論之罪,而鄭麗君並未對鄭惠中提出告訴,且表達希望不要聚焦在其個人。因此,考量傷害及公然侮辱罪的部分欠缺訴追要件,因而無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