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7日下午,一分局大誠所專案組員警循線在通緝犯馬文良住處查扣大量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等毒品,當時友人陳佰鴻(39歲)也在屋內,偵訊時,陳男坦承馬某曾提供毒品讓他施用,警方因此將陳男帶回採尿送驗。
警方命陳男進入廁所採尿兩瓶供驗,並在瓶口貼上封條,作為證物;不料,當晚約晚間8點30分左右,陳男見放置在辦公桌上的尿液罐無人看管,竟偷偷拿回自己的尿罐,藏放在內褲中,藉口上廁所,然後在廁所內把尿罐瓶口的封條貼紙撕開,將大半瓶的尿液倒掉,再摻入清水稀釋,最後黏上封條貼紙放回原處。
事後,警方發現該兩罐尿液呈清水顏色,濃度被大量稀釋無法送驗,懷疑被調包,雖然明知是陳男搞鬼,要求他返回派出所重新採驗,但陳男拒絕配合。
詭計得逞的陳男,得意忘形,在電話裡跟同案的馬文良炫耀自己如何偷天換日,卻忘了檢警正在追查馬文良上游販毒管道,監聽時特別留意他,果然他的炫耀話語「全都錄」,檢察官洪佳業立刻開拘票,指揮員警拘提陳男到案,除了要求再次採尿,並簽辦陳男涉「毀棄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
全案一審終結,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陳男毀棄司法警察職務上掌管的尿液檢體,造成檢警辦案蒐證困難,顯然漠視公權力,今(20日)判他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9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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