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回覆立法會議員李慧琼質詢時強調,台港雙方目前沒有逃犯移交及司法互助,但陳同佳願意赴台自首,正在尋求可行方案,讓陳嫌盡快到台灣受審,盼讓陳嫌能夠改過自新,彰顯法治及公義,讓被害人家屬獲得安慰。
李家超表示,陳同佳在台殺人,也遭台灣通緝,且死者、證人、證物都在台灣,台方擁有司法管轄權,赴台自首與司法互助應是兩回事,可用制度外的方式處理該案。
據了解,刑事局為與港方建立溝通管道,早派遣兩岸科與香港警務處對接,保持固定聯繫,更派遣偵一大隊等外勤幹員赴港,對陳嫌來台一事做好充足準備;港方也提出,陳嫌來台投案,他與家人的簽證問題仍待解決,刑事局也表示,政府會全力協助。
香港警務處同時向刑事局允諾,只要能得知陳嫌確切來台的時間、方式,將會第一時間通知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