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遭指控的楊大業向本刊表示:「我是受害者」,更進一步指出,這個案子很複雜,也已經進入台北地檢署;而日前因太陽能案已有6人對楊大業等人提出詐欺告訴,目前經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而給予不起訴之處分。
該不起訴書指出,楊大業等人堅決否認有詐欺行為,更因相信施慶鴻所經營的鼎笙公司是確實存在,才會對外招攬會員,並保證給予高額利息,卻因投資失利而無法繼續支付利息,所以無法證明楊與施之間,有詐欺的犯意聯絡以及行為分擔,因此認為楊大業等人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楊大業更表示「我只是負責教育,找商品的人根本不是我」,更無奈地說:「公司被用倒,也被告銀行法,現在還要被說和他是一夥的,實在沒有天理。」更直言希望早點開庭,還他清白。
本刊調查,此案牽扯範圍廣、人數多且金額巨大,無論是楊對施提出的告訴,或是受害者對楊、施兩人的訴訟,目前皆已進入地檢署偵辦,無論是受害者或是楊都呼籲司法單位,趕快開庭為三方釐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