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拉法葉艦案百億回扣 北檢洽瑞士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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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裁定准許沒收追徵犯罪所得3億1,253萬餘美元,北檢將積極洽詢瑞士等國,將該筆款項追討返還。
最高法院裁定准許沒收追徵犯罪所得3億1,253萬餘美元,北檢將積極洽詢瑞士等國,將該筆款項追討返還。
文|林俊宏攝影|攝影組主播|智偉

喧騰一時的拉法葉艦案,台北地檢署聲請沒收軍火商汪傳浦犯罪所得9.6億餘美元,最高法院日前裁定准許沒收追徵犯罪所得3億1,253萬餘美元(約新台幣94億元),北檢將積極洽詢瑞士等國,將該筆款項追討返還。

汪傳浦日前已病逝英國,過去他是法國湯姆笙公司在台代理商,因涉及海軍上校尹清楓命案及拉法葉艦案,長年潛逃英國未歸。

檢方表示,拉法葉艦案部分,汪傳浦與前海軍上校郭力恆(已入監執行完畢)藉軍購案收取5億元鉅額回扣,由於汪傳浦已死,刑事部分獲判決不受理,汪家人因無償取得犯罪所得,沒收新制修法上路後,檢方將汪家人不法財產也聲請單獨沒收。

2016年7月1日,檢方追討拉法葉艦案犯罪所得,向台北地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的妻子葉秀貞、4名子女及3家境外公司資產,本金與孳息共9.6億餘美元,因特偵組裁撤,改由北檢接手辦理,由具財經金融專長的檢察官劉怡婷及檢察事務官持續追討汪家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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