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富被看衰】不滿被寫離婚後「急重組家庭」 女星告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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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陸媒報導伊能靜與庾澄慶離婚後與男星潘粵明過從甚密,並直指兩人「急重組家庭」,伊能靜提告並索賠人民幣20萬元(約90萬元)。(翻攝自伊能靜微博)
有陸媒報導伊能靜與庾澄慶離婚後與男星潘粵明過從甚密,並直指兩人「急重組家庭」,伊能靜提告並索賠人民幣20萬元(約90萬元)。(翻攝自伊能靜微博)
文|娛樂組主播|智偉

女星吳佩慈的百億富商未婚夫紀曉波日前驚傳面臨250億財務危機,有陸媒為其澄清債務是紀曉波的公司所欠並非他本人,而吳佩慈更在微博「警告」媒體不要再亂寫。其實除了吳佩慈,還有不少藝人曾經嗆聲提告報導他們不利消息的媒體,堅持維權。

藝人黃立成當生意人比當明星更成功,他2015年創辦「17直播」手機App,成為大受歡迎的直播平台。不過竟播出小男童直播妹妹洗澡、女夜店舞者做愛秀等鹹溼內容,不但APP一度遭下架,他也以負責人身分被刑事局傳喚到案,又移由檢方複訊後請回,訊後還被限制出境。事後他澄清自己未犯罪,要求媒體更正,否則提告。

黃立成創建的「17直播」app有用戶直播色情行為,他也遭約談並被檢方問訊,他事後澄清清白,要媒體更正報導否則提告。(翻攝自黃立成臉書)
黃立成創建的「17直播」app有用戶直播色情行為,他也遭約談並被檢方問訊,他事後澄清清白,要媒體更正報導否則提告。(翻攝自黃立成臉書)

「不老男神」林志穎不僅年輕時演藝事業亮眼,多年來投資眼光及經商能力也很犀利。不過2013、2014年卻有陸媒質疑其科技公司董事身分,並發布好幾篇文章報導。林志穎反控報導不實,將首先報導及轉載的「電腦報」「華商網」與撰文記者告上法庭,媒體承認報導不實並道歉。

林志穎曾遭陸媒質疑其科技公司董事身分,他一狀告進法院,獲媒體道歉,承認報導有誤。(翻攝自林志穎微博)
林志穎曾遭陸媒質疑其科技公司董事身分,他一狀告進法院,獲媒體道歉,承認報導有誤。(翻攝自林志穎微博)

伊能靜不滿遭陸媒《衛視週刊》在2013年時報導她與大陸男演員潘粵明的緋聞,在封面刊出兩人緊密依偎的大幅照片,且形容2人「急重組家庭」,伊能靜認為此篇報導「毀壞了她及第三人潘粵明的名譽」,將出版方和主管單位告上法庭,索賠人民幣20萬元(約新台幣9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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