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指出,事發當時晚上,清潔工林榮富見陳姓女學生僅一人在社科院南棟的研究室,因此謊稱自己需要輔導,找陳女到北棟的諮商室。陳女發現林男的意圖後曾企圖逃跑,卻被林男一手抓住,導致她重心不穩倒地。
趁著陳姓女學生跌倒在地,林榮富跨坐在她身上,陳女嚇得想呼救,林男情急之下塞了一條抹布到陳女嘴巴裡,同時掐住她的脖子長達十幾分鐘,另手則掀開陳女內衣,猥褻吸吮陳女的胸部得逞。
當林男發現陳女死亡後,顧自逃離現場,隔天還若無其事地接送子女上學。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林男在案發後將死者的拖鞋丟棄在校內的垃圾桶。事後檢方也從死者胸部採集到的口水驗出凶嫌的DNA。
案發當時,成大校方解釋,林榮富於2016年1月經由身障媒合平台到成大工作,後轉為外包清潔工,爾後又改為由教育所聘請的臨時工。因林男平時清潔表現認真,加上左眼視力異常,因此校方優先錄取,每月薪資為22,000元。
事實上,這並非林榮富第一次下猥褻案件。2002年他在台南仁德區跟蹤一名女子,從後方勒住女子脖子,女方機警假裝昏迷,他伸手進女子衣服內猥褻,該名女子當時大聲尖叫才將林男嚇跑,林男遭依強制猥褻罪判處8個月徒刑。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去年再度犯下成大女研究生猥褻殺人案,一審時,林男辯稱自己有眼疾,因此無法看到陳女的表情,並非故意殺人,應為過失致死。當時檢方求處極刑,但法官考量後判處無期徒刑。
負責審理的台南地院表示,林榮富平時能自理生活,且能騎車,無法看到陳女的說法不合理,認定他有殺人故意。
此外,林男犯下的錯誤導致陳女家屬難以抹滅的悲痛,儘管林有向家屬道歉,但並未獲得家屬諒解,尤其犯案後他不願承認犯行,說詞反覆,顯然犯後態度不佳,因此依猥褻與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