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警局以及三星分局在接獲民眾檢舉後,立即主動展開調查,發現吳員有酒容、酒味並有騎乘私人機車行為,吳員坦承因前夜飲宴,酒精至當日上午仍無法代謝完全,還拒絕酒測。
縣警局立即依法開罰18萬,並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於當下立即將吳姓主任記一大過、調離非主管職務、調整服務地區並將本年度的考績改考列丙等。
宜蘭縣警局更強調對於員警的違法違紀案件採「零容忍」態度,亦絕對從嚴從速查辦並斷然處置,絕不護短,跟近日北市警局面對民眾檢舉,強硬態度死不認錯,有如天壤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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