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臨選舉投票日逼近,網路有傳言身分證登載戶籍地址為改制前舊縣市名稱者,不得憑領選舉票,不過中選會出面否認,唯持有2005年12月21日前核發的舊式國民身分證,才不得憑領選舉票;而身分證上的戶籍地址若未配合縣市升格或合併而更改,同樣可用於領取選票。
內政部也於臉書上發文提醒,選民應檢查國民身分證、印章與投票通知單3樣物品,其中國民身分證是投票必帶物,若已遺失或尚未換發成新式國民身分證,需於10日上班時間前攜帶攜帶戶口名簿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印章、1張相片及200元規費,至任何一間戶政事務所申請國民身分證補發,當場就可補領到,週六選舉日則不再受理。
依台北市府民政局清查,居住在國內仍未換新證者尚有22人;桃園市民政局清查,全桃園有913人持有舊式身分證,應儘速前往戶政事務所換發,才得以保全選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