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指出,因鄰近港澳的廣東省疫情日趨嚴峻,為確保國內的公共衛生安全,自2月7日零時暫停受理香港、澳門臨時入境停留(落地簽及網簽)、「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雲端申請停留)。
陸委會表示,若有特殊原因須來台,應出具香港、澳門政府所發放的出境證明紀錄,證明14天內沒有中國旅遊史,再以臨櫃書面方式提出來台申請,旅客在香港或澳門者須至香港或澳門辦事處,若在海外地區則至我國駐外館處。
陸委會指出,香港、澳門居民不論於2月7日之前已取得或持有我國的有效入出境證件,或從港澳以外的國家或地區來台者,入境後皆須依疫情指揮中心「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進行居家檢疫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