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任教於該校國際企業系的謝銘元,同時也兼任「進修推廣部」企畫組組長,該單位主要業務係承攬政府機關標案及民間企業委託之職能教育訓練等業務,為校務基金增加收入。2013年,該校承攬「行政院客家事務委員會」每年都會發包的「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訪查」勞務採購案,金額約230萬元左右,利潤不錯。
有了第一年的操作經驗,謝銘元知道利潤藏在哪裡,於是起了歪念頭,他私下聯繫「中華民國戶外遊憩學會」,用該學會的名義去競標。然而,一個並非有雄厚背景與知名度的學會,第一次出面競標,恐怕勝算不大。
於是謝銘元兩邊騙,他利用掌管「國立台中教育大學推廣進修部」印章的機會,偽造一張公文,聲稱校方同意擔任「戶外遊憩學會」的協力廠商,如此,該學會得標機率大增,此時,他擔心穿幫,還告訴客委會承辦人員,因為學校案子太多,今年不接了,跟「戶外遊憩學會」搭配就好。
另一方面,謝銘元也騙他的上司、「進修推廣部」主任許可達說:「來不及投標」。許可達告訴檢察官:「我當時見謝銘元與專案經理許修維每天忙進忙出,以為他們忙著爭取別的案子,因為進修推廣部人力不足,我也不苛求,還慰勉謝銘元,要他別太在意」。
離譜的是,謝銘元居然大剌剌的代表「戶外遊憩學會」到客委會該案的招標評選會上做簡報,他還掛名擔任計畫主持人,執行該案期間,也沒少用中教大的資源,也就是說,謝銘元只付給「戶外遊憩學會」8%的「人頭費」,能用學校資源,他盡量用,省下來的錢,都放進他口袋裡。
專案執行期間,客委會的款項依照合約期程,陸續匯給「戶外遊憩學會」,一開始,謝銘元要求該學會支付現金,搞得對方很難作帳,於是謝指示許修維開設一個帳號,而學會扣掉抽頭費用、勞健保等費用,分5次將剩餘的187萬5479元匯給謝銘元。
原本以為天衣無縫的奪取了本該屬於學校的利潤,但謝銘元賊星該敗!就在專案執行末期,某日許可達到客委會洽公,承辦人員信口問道:「貴校明年還願意當戶外遊憩學會的協力廠商嗎?」這時許可達才知道,這個賺錢的案子被謝銘元中飽私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