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乳網紅渣女4】感情詐財還有前傳 連花蓮名醫都「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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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伊妍的金錢糾紛還不只如此,一名在花蓮壽豐鄉執業的醫師黃御統,曾指控她以表演事業有發展機會,已通過許多選秀節目肯定,藉口要拍微電影及寫真集,但生活費用遭經紀公司苛扣而陷入困境,加上不願接受演藝圈潛規則等理由,向他借款上百萬元,後來因還不出錢挨告詐欺。
但李伊妍否認積欠該筆債務,強調是黃姓醫師看好她而對她進行投資,她代言對方的醫美診所抵銷該筆投資,雙方已無金錢瓜葛。不過,花蓮地檢署仍依詐欺罪將她起訴,惟院方認為無法證明她施用詐術,判決李無罪確定。

有趣的是,黃御統在2012年間曾被封為「怪醫」,當初他不滿衛福部為過期的克流感背書,擅將流感疫苗換成食鹽水為學生施打,還自比「白米炸彈客」衝撞體制,震驚各界。


到了2105年,就在黃御統指控李伊妍詐財期間,他竟同時被控利用看診機會,撫摸、舌舔另名女病患臉頰、胸部、腹部、大腿,但黃否認犯罪,辯稱是女方要求包養不成,才誣陷他入罪,最高法院前年3月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1年6個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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