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4 13:06 臺北時間

已婚警性侵同僚女友 免坐牢還繼續當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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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台中朱姓員警趁同僚女友酒醉性侵。(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photo-ac)
台中朱姓員警趁同僚女友酒醉性侵。(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photo-ac)
台中交通大隊一名已婚的朱姓警員,2016年涉嫌趁同僚女友喝醉的時候,假藉脫衣清理穢物之名,趁機性侵,雙方最後達成和解,因此台中地院宣告緩刑5年,而公懲會日前再判休職1年6月,換言之,涉案的朱姓員警免坐牢且保有警職。
2016年10月7日,已婚的朱姓員警受邀前往同僚的住處吃宵夜,當時該同僚的女友,正在警大實習的小茹(化名)也在場,朱員以前輩的名義不斷勸2人喝酒,等到情侶檔雙雙醉倒後,他就自告奮勇把小茹扶到另外一個房間裡,動手幫她清理醉後嘔吐的穢物,並且趁小茹意識不清時性侵得逞。
據小茹表示,直到凌晨她才清醒,發現遭到朱姓前輩性侵,因為對方是長官又是男友的好友,她一時混亂的不知該怎麼辦才好,2天後才在朋友的鼓勵下,鼓起勇氣告訴男友並決定報案討回公道。
朱員到案後一度否認性侵指控,後來又改變說詞,表示只是好心幫忙小茹清理穢物,才會將衣服脫光以便於擦拭,過程中多有肢體接觸,在酒精的催化下一時把持不住,但是強調,小茹並非完全沒有意識,沒想到過了好幾天後會挨告,雙方最後以60萬元達成和解,朱員也錄下道歉影片為證。
考量到雙方已經達成和解,台中地院最後依乘機性交罪判刑2年、緩刑5年,全案另移送公懲會審理。朱員在公審會答辯,自己已經很有誠意地向小茹道歉並且達成和解,希望公懲會能看在家中還有老母、幼兒要養,讓他保有警職,懲罰期滿後可以順利復職養家,他也承諾會減少喝酒,未來不會再因酒誤事。
公懲會最後做出決定,認為朱員趁小茹喝醉後性侵,嚴重戕害警察風紀及人民對警察之信賴,除觸犯刑法外,並有違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應謹慎,不得有放蕩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意旨,但考量到他犯後尚知悔悟,並且已經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評議後判休職1年6月,期滿後仍可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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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3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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