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因裸露私密部位引起關注,除了遭檢舉報案外,攝影師男友也引起關注,不少網友在PTT、臉書高度討論,並表示「攝影師男友圈內很黑」,才知道原來李女的駱姓男友,去年因與未成年少女性交,遭判7月徒刑。
對此,遭網友起底後,李女今(8日)一早在臉書PO文,並貼出男友的一審判決書,表示性侵未成年依法條刑期至少3年起跳,而新北地院審理時不但沒有驗傷報告、也無時間地點,「只憑臉書女方與姊姊的對話紀錄審判」,且審判結束後這位cos妹還與男方有聯絡,還想當朋友,揚言誰再貼假新聞、抹黑男友「我就告誰!」
據《聯合報》報導,2019年新北市駱姓男子,熱衷同人誌、Cosplay,在2016年12月間參加了同人誌動漫展,結識一名14歲少女,兩人興趣相投,因此會聊天、製作道具逐漸熟識而交往,但2017年某日駱男約家終製作道具,性欲難耐,半推半就與少女發生性行為,2個多月後,又在開車送少女回家時性侵她。
據報導,事後少女向家人哭訴,並在家人陪同下提告,事件才曝光,法院審理時,駱男喊冤否認性侵,且堅稱不知少女未成年,不過卻被少女打臉,指自己曾多次穿著國中制服,且制服上有學號,駱男不可能不知道;法官審理後,不採性駱男說法,依2次與未成年少年少女性交罪、妨害性自主,合併判處7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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