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的承辦員警張永昌表示,警方依住宿資料對男性客人展開查訪,訪查第13名男客、楊姓男子,發現楊男言辭閃爍。張永昌表示:「楊男開的車登記在他媽媽名下,但其實是他爸爸在開,我們請他聯絡爸爸到案說明,他卻跟我們說不知道爸爸的手機號碼。」警方因此高度懷疑他涉案,正準備蒐證調查,沒想到隔日就接到一通自稱凶手的投案電話。
原來,楊男見警方找上門,以為東窗事發,當晚就向父親坦承犯行,隔天並在楊父的陪同下赴刑事警察局投案。鄭志誠回憶說,當時楊男打扮邋遢、精神渙散,但做筆錄時卻異常冷靜,他向警方供稱,自己是護專的校車司機,女學生則是校車車長,他常買東西送女生,或給她零用錢,2人因為互動熱絡、日久生情,2008年展開交往,平常都透過通訊軟體聊天,維繫感情。
但2人交往2個月後,女學生就發現外在條件不佳的楊男因為自卑,十分沒有安全感,不但控制欲特別強,也十分善妒,平常有吸食強力膠惡習的楊男甚至幻想2人間存在第三者,導致口角爭執不斷,女學生對楊男的態度也日漸冷淡,楊懷疑對方另結新歡,因而埋下殺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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