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不願公開身分的台灣官員告訴路透社,多名簽證到期的台灣駐港辦事處官員,被港府要求簽署「一中切結書」,該官員拒絕透露有多少人被威脅,他表示這種做法史無前例,將對台港關係構成「不必要的政治阻礙」。
在「港版國安法」上路後,我派駐香港人員包含高銘村在內等4人,都因拒簽「一中切結書」簽證無法續期被迫離開香港,恰巧呼應了上述官員的說法。
據《上報》報導,這份「一中切結書」的內容有4項,其中第一項便是「台北駐港辦事處及人員承諾不得違反一個中國原則、《香港基本法》和香港法律,不干預香港內部事務,不能做出有損香港繁榮穩定、或令港府尷尬的言行。」
後續3項為:台港往來根據「既有安排」,雙方公務往來必須在台港兩會(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平台進行;台北駐港辦必須遵守台港兩會「2011年換文」的規定,嚴格以業務功能及相關安排為範圍在港活動;駐港人員在香港期間應使用與台北駐港辦相應的稱謂,並同樣使用於駐港辦對外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