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恐怖情敵5】為女友殺人好癡情? 他意外落網竟被警揪出腥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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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男犯案後四處躲藏,1年多後被警方在南投逮捕。(翻攝畫面)
黃男犯案後四處躲藏,1年多後被警方在南投逮捕。(翻攝畫面)
文|莊琇閔攝影|攝影組協力|繪圖|米承鶴

3年前,台南發生1起情殺案,1名年近60歲的黃姓男子,不滿女友的前男友不斷騷擾她,竟開車衝撞對方,並持刀將他刺死後逃亡。警方獲報後,調閱現場監視器,加上目擊者指證,循線找到涂姓女友釐清案情,確認凶手是死者情敵的黃姓男子。

當時偵辦案件的善化分局偵查隊長林逸新表示,警方案發後馬上就掌握凶手是黃永茂,不過卻遲遲抓不到人。原來,黃雖年近60,但對網路通訊相當在行,光是臉書就有7、8個帳號,手機也用王八卡,且每隔幾天就換一次門號,警方始終無法掌握其行蹤,最後只能透過地檢署對他發布通緝。

黃男逃亡期間隨身攜帶的手槍,遭警方查獲。(翻攝畫面)
黃男逃亡期間隨身攜帶的手槍,遭警方查獲。(翻攝畫面)
時任台南市警局善化分局偵查隊長的林逸新,還原情殺案的經過。
時任台南市警局善化分局偵查隊長的林逸新,還原情殺案的經過。

直到2018年8月,彰化警方到南投一處工廠查緝毒品,結果意外逮到黃永茂。諷刺的是,一年多前,口口聲聲要幫女友討公道,甚至不惜犯下殺人案的黃,不顧涂女被依共犯移送,還被收押,在逃亡期間另外結交張姓女友,早就把涂女拋諸腦後。

針對這起情殺案,法院一審認定黃永茂因女友被欺負,基於義憤殺人,判他15年,但二審法院認為黃前科累累、手段凶殘,也未向死者家屬表達歉意或賠償,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原判,為命案畫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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