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4個多月的抽絲剝繭,檢警發現40多歲的楊男因不滿蔡阿嘎於網路上的言論,於2月底向20多歲中間人吳男出價30萬元,要吳男找人毆打蔡阿嘎加以教訓。吳男因此於3月2日找上陳男,並轉交楊男提供的蔡阿嘎住處地址、機車車號等資料,教唆陳男毆打蔡阿嘎。
陳男因此於隔日央請不知情的董男載其前往蔡阿嘎的北投住處,當日下午4時30分許,陳男見蔡阿嘎騎乘機車搭載其妻行經致遠一路與明德路38巷口停等紅燈時,即右手持鐵鎚朝蔡阿嘎右膝部敲擊2下,過程中並順勢揮擊到蔡妻李姓女子的腹部,以及造成機車傾倒而撞擊蔡妻腹部,分別導致蔡阿嘎右膝部及右手腕擦傷及瘀傷;懷孕35週的「二伯」合併早期子宮收縮之傷害。
士檢今(21日)偵查終結,檢察官對於教唆傷害蔡阿嘎之40多歲男子楊男、20多歲男子吳男以及下手行兇的20多歲男子陳男等3人分別依《刑法》第29條、第277條第1項教唆普通傷害以及《刑法》第277條第1項普通傷害等罪名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