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5 12:34 臺北時間

男玩手遊拐2未成年少女 給6千誘開房還5度「車震」

mm-logo
時事
男子透過手遊誘拐2名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還與少女在車內激情車震。(示意圖,Pexels)
男子透過手遊誘拐2名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還與少女在車內激情車震。(示意圖,Pexels)
一名男子在2019年2月時以手機賽車遊戲《極速領域》結識15歲少女,給了少女6,000元誘使她發性行為,同一年4月時又透過《極速領域》認識另一名12歲少女,還與她「車震」5次,2名少女的家長發現後怒向該男提告,橋頭地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等,判男子2年徒刑、緩刑5年。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一名在科技公司上班的未婚吳姓男子,於去年2月在賽車遊戲《極速領域》認識15歲的少女,隔天上午便約該名少女外出,並以6,000元引誘少女發生性行為。之後吳男載著少女至汽車旅館,完事後也付了6,000元給少女,被少女母親發現手機內的異常對話後憤而報警。
除此案外,吳男在同年4月,同樣透過《極速領域》搭訕另一名12歲少女,2人進一步交往成為情侶。5月時吳男帶著少女返回新北租屋處發生性行為,之後趁少女放學,留校參加活動的空檔相約見面,大搞5次車震。12歲少女事後主動告訴父親與吳男的事情,父親一怒之下報案。吳男到案後,坦承與2名未成年少女性交,審理期間以60萬元與15歲少女家屬和解,另也賠償15歲少女家屬,獲對方具狀表明同意輕判。
最後,吳男依1個引誘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6個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共判2年徒刑。法官考量吳男犯案後知道警惕,宣告緩刑5年,條件為提供義務勞務120小時、參加法治教育5場。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5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