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表示,依據民法規定,捷運系統內無人認領的遺失物,應交存於警察機關或市府處理,但由於數量龐大,故委託本公司代為處理。該公司一年代為處理約30萬件,而電子票證遺失物,只占所有遺失物約14%,80%以上為旅客隨身物品、個資物品和雨傘。遺失物處理包括拾獲登記、處理、收納保管、協尋、失主或拾得人認領等,都必須要有人員管理和服務,要有倉庫和設備保管,無人認領的遺失物更得保管半年以上,平均每年處理遺失物成本約1,200萬元,根本是收入不敷成本。
北捷指出,民眾拾獲之電子票證,經公告期滿無人認領者,依民法第807條、807-1條,以及台北市政府依行政程序委託該公司處理。針對失主認領期間及拾得人領回期間均未前來領取之電子票證遺失物,該公司會全數送回各發卡公司處理。其中記名卡由發卡機構妥為處理,非記名卡則依民法規定由本公司取得所有權再由發卡機構辦理退費作業。
北捷也說明,拾獲之遺失物中,隨身物品捐贈給各區里做公益,食品類則捐贈給社會局社福單位,雨傘提供車站作為愛心傘,至於個資物品則依規定送環保局銷毀。所有程序都符合民法及市府相關法規並兼具公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