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清晨發生在南投栗栖溪的不幸事件,目前仍有1名男子遭暴漲的溪水沖走、生死未卜,台電表示,並非人員操作,而是電動閘門異常開啟,將配合調查事發原因,但也秀出照片指出,已在水力電廠下游附近立告示牌警告民眾,水壩隨時會放水,請勿入溪中以確保生命安全,許多網友也認為,意外發生的該處本來就不屬於合法露營的範圍,對於家屬有意申請國賠一事有許多不同看法。
律師林智群從法律角度分析指出,台電在閘門管理有疏失,國賠可以成立,但民眾在河川地搭帳篷,也有問題,「構成與有過失,求償會成立,但金額會打折,結案!」
而對於網友說,台電指示公營企業、不適用國賠,林智群也說,水利設施有主管機關和管理機關,而「武界壩」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管理機關是台電,「這個案子一定是用國賠程序的。」
至於是否因為台電有設立告示牌,說隨時可能放水,就可以免除國賠責任?林智群指出,放水前仍須公告、廣播、疏散,而這次意外的放水是無預警的,沒有任何洩水警報,因為本就是出於故障所導致,因此他認為台電是有疏失的,「民眾白目是一回事但水壩管理機關並不因此免除發佈警報義務」。
然而他的意見卻引來許多正反網友論戰,林智群也說,他在談的是國賠法涉及人民跟政府互動,不是因為涉立警告牌政府就能免責,「那政府只要到處放警告牌就好了啊!」強調案件發生要看「政府過失」和「民眾過失」,兩邊都該檢討,而非放大民眾過失的部分就能得出「政府沒問題」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