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表示,國際科駐泰國聯絡組,在2018年9月16日時,接獲泰國警察總署移民總局通報,指出攔獲1名持台灣假護照的不明人士,請求協助辦識身分;經採集指紋確認通緝要犯秦庠鈺。因秦嫌持假護照入境泰國,涉犯該國移民法規,遭判刑2年確定,關押至今年9月15日。
刑事局指出,由於秦嫌已知遭台北、桃園地方法院判處11年、3年有期徒刑,也知出獄後將被遣返回台服刑,在泰國監所內即策劃各種逃亡方式與路線,並找來友人刻意對他提告詐欺,企圖以在泰國仍有刑案訟訴為由拒絕遣返。
為因應秦嫌可能逃亡之方式,15日秦嫌出獄後,即由台灣各單位組成的專案小組請求泰方協助,派員全程督導泰警偵辦秦嫌自導自演的訴訟案件,使秦嫌無法耍詐得逞。
案件經泰國曼谷地區檢察署偵結,交由泰國移民總局執行遣返,由刑事局、調查局共同派員前往押解,搭乘華航CI-834號班機,於今日下午抵達桃園國際機場,並解送地檢署發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