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健保規範,旅外者返台使用健保有3種,一為出國未滿6個月,須依規定繳納健保費;二為出國超過6個月但未滿2年者,可辦理停保,回台後再復保,無須補繳停保期間的保費,此類爭議甚大,又被稱為是「任意門條款」;三為出國超過2年,已遭除籍者,健保會自動退保,返台後要等6個月才能再加保,但先前的保費不須追繳。
李伯璋表示,以一般商業保險為例,加保後除非有特定理由,否則不能停保,保戶也不能生病才投保,病情好轉後又不繳保費,未來健保將循商業保險的模式,無論是退保再加保、停保再加保,都要繳清先前的保費,預計10月會進行研議討論。
衛福部長陳時中今參加北醫時被問及此事,他表示因為旅外國人無收入,健保收費的級距就比較低,未來會考慮將海外收入也納入健保費收費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