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3 09:38 臺北時間

歷來最高!一馬貪瀆案 高盛將支付逾838億和解

mm-logo
時事
一馬發展公司的海外貪瀆案中,馬來西亞政府表示,一馬主權基金募資過程中有大筆資金遭挪用。(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馬發展公司的海外貪瀆案中,馬來西亞政府表示,一馬主權基金募資過程中有大筆資金遭挪用。(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針對馬來西亞主權財富基金「一馬公司」(1MDB)的海外貪瀆調查案,華爾街巨擘高盛集團子公司馬來西亞高盛(Goldman Sachs Malaysia)今(23日)認罪和解,同意支付超過29億美元(約新台幣838億元)罰金。
2009年,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於任內成立一馬公司,並且多次發行債券。2015年納吉遭反對黨指控,涉嫌將一馬公司資金轉移到他個人帳戶,金額高達近7億美元(約新台幣202億元),大規模的貪腐最終導致其在2018年大選失敗下台。
根據美國司法部統計,從2009年至2015年間,預估有45億美元(約新台幣1296億元)遭高級官員及其他同夥們挪用,其用途為支付房地產、購買藝術品及奢侈品。
馬來西亞高盛在紐約布魯克林聯邦法院表示,將對違反「海外反腐敗行為法」(FCPA)認罪。該公司也承認「明知且故意」的意圖,違反美國的反賄賂法律。
馬來西亞高盛在2012年和2013年共3筆債券承銷業務中,為馬來西亞政府籌資65億美元(約新台幣1872億元),美國當局也調查清楚馬來西亞高盛在此弊案的定位後,馬來西亞政府聲稱,一馬募資過程中有大筆資金遭挪用。根據和解條件,馬來西亞高盛將遭罰23億美元(約新台幣662億元),並吐回約6億美元(約新台幣173億元)的不當所得,總額大約為29億美元。
據美國司法部證實,這樁和解案也創下歷來違反「海外反腐敗行為法」的最大罰金金額。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6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