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3 11:22 臺北時間

諷賴弘國「愛約砲、劈腿」被通緝 廣告小妹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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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廣告小妹(左)指賴弘國(右)劈腿約砲,遭賴弘國反擊提告。(翻攝自凡槿(廣告小妹)臉書/本刊資料照)
廣告小妹(左)指賴弘國(右)劈腿約砲,遭賴弘國反擊提告。(翻攝自凡槿(廣告小妹)臉書/本刊資料照)
常在臉書發表對時事意見的網紅「廣告小妹」,在港星「阿嬌」鍾欣潼與賴弘國5月驚爆離婚後,廣告小妹指賴弘國劈腿約砲,遭賴弘國反擊提告,賴還揚言「一定告到底」。由於廣告小妹旅居美國,台北地檢署傳拘無著,已對她發布通緝。不過,廣告小妹今(23日)在臉書表示「沒收到傳票」,還加碼嗆聲「渣渣的起手式就是提告封嘴」。
鍾欣潼與賴弘國5月結束14個月短命婚姻,廣告小妹爆料他私下愛約砲、劈腿,氣得賴弘國揚言提告,廣告小妹則繼續開嗆「自己渣還講不得。」放話要他來告。綜合報導,北檢考量廣告小妹為中國籍並旅居美國,對她傳拘無著,因此對她發布通緝。
廣告小妹得知被通緝,今天也在臉書發表聲明寫道,「我於今年2月底回到紐約,疫情隨即爆發,期間未出境。身為外籍人士居住地非台灣的我,無收到任何傳票。一切相關事宜將交由律師處理。」
廣告小妹強調,「追卦、爆卦,今後也是一樣不可少。」甚至反嗆「渣渣的起手式就是提告封嘴,我偏不要。」還說「這些年我不斷被告誡『不要惹事。』為什麼?世界會有那麼多渣渣就是一個又一個沉默堆砌起來的。」
廣告小妹本名樊槿,為中國籍,現居美國紐約州。台北地檢署受理後,因多次傳喚廣告小妹未到案,已依「妨害名譽」案對廣告小妹發布通緝,通緝時效到2033年。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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