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9 10:27 臺北時間

花防部營長酒駕僅「調職」 遭控隱匿情資大領退休金

mm-logo
時事
國軍戰備週花防部謝姓營長,因為酒駕遭記2大過拔官再列汰除名單。(翻攝自花防部臉書)
國軍戰備週花防部謝姓營長,因為酒駕遭記2大過拔官再列汰除名單。(翻攝自花防部臉書)
花防部一名謝姓營長,9月底慶完生酒駕上路被員警攔查,謝姓營長當場拒絕酒測,並且隱匿3天後才向單位報告,讓花防部震怒決定更換營長。但有知情人士指控,謝姓營長僅調離主管職,依據規定軍人涉及酒駕應是2大過汰除,怎麼還能等領退休金?讓花防部親上火線澄清。
警方指出,謝姓男子在9月27日凌晨2時50分許,開著白色轎車行經詭異,在行經花蓮市軒轅路五權街口時,由中山路西往東向左轉軒轅路時,因轉彎形跡可疑,隨即上前攔查,車窗一搖下,發現謝男身上散發濃濃酒味,但謝男當下拒絕酒測,後經證實才知道他是花防部的謝姓前營長,已任職軍職16年。
謝姓營長拒絕酒測,警方依法把謝男帶回所內偵辦開出18萬元罰單。(警方提供)
花防部政戰主任黃鍾昌即向媒體表示,謝姓營長是在今年5月調至花防部服務,9月30日向花防部承認酒駕,並依法令規定,拒測視同酒駕,10月8日記2支大過,並報司令部列汰除名單,因為沒有肇事所以不會撤職,所以在10月12日調離主管職。
根據國防部「國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官兵若涉及酒駕,最高可處2大過並汰除。但有民眾指控,「我們前營長因為酒駕拒測,在還沒報上去之前就先辦理退伍,照理來講軍中是要求應該要汰除,他是沒有退伍權。」質疑花防部對謝姓前營長有雙重標準。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6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