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謝姓男子在9月27日凌晨2時50分許,開著白色轎車行經詭異,在行經花蓮市軒轅路五權街口時,由中山路西往東向左轉軒轅路時,因轉彎形跡可疑,隨即上前攔查,車窗一搖下,發現謝男身上散發濃濃酒味,但謝男當下拒絕酒測,後經證實才知道他是花防部的謝姓前營長,已任職軍職16年。
花防部政戰主任黃鍾昌即向媒體表示,謝姓營長是在今年5月調至花防部服務,9月30日向花防部承認酒駕,並依法令規定,拒測視同酒駕,10月8日記2支大過,並報司令部列汰除名單,因為沒有肇事所以不會撤職,所以在10月12日調離主管職。
根據國防部「國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官兵若涉及酒駕,最高可處2大過並汰除。但有民眾指控,「我們前營長因為酒駕拒測,在還沒報上去之前就先辦理退伍,照理來講軍中是要求應該要汰除,他是沒有退伍權。」質疑花防部對謝姓前營長有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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