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0 18:18 臺北時間

正宮捉姦在床離婚分房產、現金 因大嘴巴違反保密協定慘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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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蔡女大嘴巴違反與前夫的保密協定,被高雄地院判賠60萬。(本刊資料照)
蔡女大嘴巴違反與前夫的保密協定,被高雄地院判賠60萬。(本刊資料照)
高雄市一名王姓男子,帶著小三董女出遊,被蔡姓妻子跟監至南投風景區某飯店,抓姦在床,3人當晚談判,蔡女同意在分得一棟房子與百萬元現金後,協議離婚,但必須簽下保密協定,若違反則須賠2人各200萬,沒想到她大嘴巴,隔天就在家族群組公告週知,法官認定她違反保密協定,但考量其違反保密義務程度並不嚴重,判她賠前夫、小三各30萬元。
已婚的王姓男子去年12月1日,瞞著蔡姓妻子,帶小三到南投某風景區遊玩,卻被早已經懷疑他出軌的髮妻,一路跟監到飯店,當場捉姦在床;當晚,3人徹夜談判。
蔡女因為與丈夫感情早已冷淡,她同意在分得一棟房產與百萬元現金後,協議離婚,但前提是必須簽下保密協定,若違反保密義務,擅自公佈丈夫與小三的姦情,就得賠王、董各200萬元。
沒想到她大嘴巴,才簽下協議,隔天就在王家家族的Line群組公告:「各位親愛的姊姊,妳弟弟搭上夜市賣粥的老闆娘,剛剛被我抓姦在床,我們明天回去辦好離婚手續」。
王男認為前妻拿了錢與房子還讓他出醜,非常生氣,夥同新歡,向高雄地院控前妻違反保密協定。庭訊時,蔡女辯稱,她非有意讓前夫出醜,而是想起就要與公公、大姑等人脫離姻親關係,她更不願意讓前夫掌握話語權,添油加醋把離婚的過錯全推在她頭上,才會在LINE群組簡單說明離婚的原因,並無刻意詆毀前夫與小三。
法官認定蔡女的確違反保密協議,但考量她僅傳送離婚訊息給LINE群組中的4個家族成員,違反保密義務程度尚非嚴重,因此將兩造原所約定懲罰性違約金200萬元,酌減至60萬元,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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