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6 18:51 臺北時間

油品案更一審今宣判 頂新製油:新證據不被採納會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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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頂新油品案更一審今宣判,頂新集團表示,本案後續已有17項新證據,證明越南工商部出具的是烏龍函文卻未獲採納,將再上訴。圖為越南大幸福油品公司。
頂新油品案更一審今宣判,頂新集團表示,本案後續已有17項新證據,證明越南工商部出具的是烏龍函文卻未獲採納,將再上訴。圖為越南大幸福油品公司。
頂新油品案更一審今(26日)宣判,台中高分院認為涉案人涉販賣假冒食品、詐欺取財,判決魏應充9年2個月,其中4年10個月不得易科罰金。針對判決結果,頂新製油公司表示強烈遺憾,將在收到判決書後提出上訴,捍衛清白。
除了魏應充外,被告常梅峯判刑4年1個月,其中2年5個月不得易科罰金;被告陳茂嘉獲判6年8個月,其中2年10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另外頂新公司遭罰1億500萬元,並沒入7467萬7824元。
頂新製油公司表示,本案後來有多項新證據,都可證明被告無罪,但未獲調查,對於判決結果無法接受。頂新強調,當年衛福部清查油品進口商背景時去函越南,越南工商部回函指稱,出貨給頂新的越南大幸福公司,沒有食品安全條件合格證書,才引發後續調查及起訴。不過,後續已有17項新證據,證明越南工商部出具的是烏龍函文,相關罪證根本不成立,如今法院未調查新證據,就在違反無罪推定的原則下重判,頂新製油將提出上訴,將悍衛清白,繼續上訴。
律師也轉述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聽到判決的反應,律師表示,魏應充先生情緒平穩,以平常心相對,但也略為感嘆:「自己與這塊土地的緣分不夠」。對於一路來所受的社會誤解,選擇以佛法自我釋懷。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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