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英國媒體報導,案件發生在2018年10月21日,當年30歲的媞絲(Teah Vincent)在附近公園看見2名在踢足球的少年,她認識其中年紀較大的少年大衛(化名),便上前搭訕邀2人回她家喝杯水。
媞絲在餐桌旁與少年聊天,提到自己有2個孩子,腹中懷有第3胎,對身材沒有自信,順著話題展示了一下上半身,一會兒就將衣服穿好。大衛隱約察覺媞絲對只有14歲的湯姆(化名)很有興趣,但他們都不知道該如何反應。
媞絲邀請湯姆上樓,湯姆以為房內有電動就跟上,並依照指示坐在床上,媞絲走出房間,回來時一絲不掛。湯姆證稱:「她完全不問意願就推倒我,過程約5分鐘,但我真的覺得不對。」英國合法性交年齡為16歲,湯姆知道自己太小了,隨即推開媞絲,衝下樓找朋友,大衛剛聽到呻吟聲也覺得很彆扭,2人立刻逃離現場。
一名女性好友強烈建議湯姆應該告訴爸媽並報警,但少年們不敢開口,3天後,少女拉著另外2個朋友去找湯姆的父母。湯姆的媽媽得知兒子被性侵,氣得上門理論,遭媞絲以「我沒空」「去找警察」打發。接下來幾天,熱心少女與湯姆家遭到不明人士威脅,湯姆父母憤而報警,媞絲於案發後5天後被捕。
開庭時,媞絲主張認識18歲的大衛,以為他的朋友年紀跟他差不多,湯姆看起來很成熟,且從未告知他只有14歲。媞絲更提出,湯姆的臉書顯示出生年份為2000年。湯姆回覆,他在13歲生日得到新手機,為了方便下載遊戲和獲得「其他服務」,隨手設定了出生年份。媞絲的律師弗林特(Catherine Flint)提醒陪審團:「您們的職責不是做出道德判斷,而是認定她是否違法。」
週四(3日),陪審團認為媞絲當時確實不知少年只有14歲,認定媞絲與未成年者性交無罪。媞絲樂到立刻分享無罪新聞,感謝這2年來陪在她身邊、支持她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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